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在某水产品市场购买的螃蟹不够秤,买了大小螃蟹两份4.2斤,单价每斤60元,共花费250元,回家复秤发现缺秤6两多,回去论理,摊主又百般抵赖,请求执法人员主持公道。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市场,拿着消费者购买的螃蟹当场复秤,并没有发现问题,但执法人员用随身携带500克砝码进行检测,发现了其中的“蹊跷”,按动秤具上的单价1重量显示为550克,按动单价2显示为600克,按动3显示650克。检查显示这种秤是被老百姓俗称的“鬼秤”,摊主可以随意掌控调节,确凿的事实证明,该摊主坑害消费者多收了38元。
执法人员当场将“鬼秤”扣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加倍赔偿了消费者损失500元。随后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最终对该水产行作出了罚款5000元,没收计量器具的行政处罚。
点评:我局自2016年在中山路辖区试点推行了“电子秤远程监控系统”,为干海商品经营户配备了信息可追溯的电子秤,不断提高消费市场经营透明度,开辟便利维权新途径。2017年,在此基础上,我局在团岛农贸市场、新贵都市场、生活家市场陆续推广“可溯源电子称”,共投入使用320台,实现集贸市场内消费记录后台电子留档、可追溯。第一时间锁定和查处短斤少两等欺客宰客问题,从源头上杜绝欺客宰客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