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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万买的房成别人的?青岛这小区咋了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党政 2019-07-09 11:14:08 字号:A- A+

“为家里老人准备的养老房,老人已经去世了,房子现在还没见到!”

“为了结婚购买的婚房,现在孩子都已经9个月了!”

“没有房产证,孩子上学都成问题!”

“每月不仅要还6000元房贷,交着房租,还得自己养活2个孩子,太难了!”

近日,颐海蓝湾小区业主纷纷向记者诉苦。

据悉,2015年至2016年间,共有200多户家庭陆续从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颐和海”)签订了购房合同,购得位于连江路939号的“颐海蓝湾”小区的房产200多户准业主均于2016年10月份完成网签,合同内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

购房合同

据业主代表介绍,针对颐海蓝湾问题,政府部门于7月4日组织了约谈会议。青岛西海岸新区副区长李金国联合区信访办、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以及开发商代表和业主代表共14人参与此次约谈。会议上初步确定,颐海蓝湾小区于7月底验收,八月底正式交房。7月10日,开发商按照原承诺支付5月份违约金。8月10日支付6月份违约金,剩余违约金于交房时统一处理。

延期交房事件算是有了一个说法,不过记者还了解到,该小区还存在一房两卖的情况。

綦先生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他于2019年1月份购买了颐海蓝湾小区的联排别墅,1月10日交了100万元的购房款,并签署房屋认购协议;在1月25日支付170万元的购房款后,2月27日又支付剩余的150万元购房款,共计420万元。

房款收据

开发商给綦先生开具了收据并签署购房协议及房屋买卖契约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全款交付后领取房屋钥匙,4-6月份签署网签协议,具体时间以交易中心为准。但綦先生多次到售楼处询问房屋网签情况,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购房协议

綦先生无奈求助政府部门,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回复称,綦先生反映的问题经西海岸新区政府查询落实,该房屋已于2017年完成网签。

政府回复投诉房屋

针对该项目一房多卖的问题,政府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开发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关于綦先生已缴纳的房款问题,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据业主代表介绍,颐海蓝湾小区一房多卖的受害者不仅是綦先生一家,他们了解到的就有4户。

对于綦先生及业主代表反映的问题,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致电颐海蓝湾售楼处,拨打多次均无人接通。随后记者致电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第一任法人代表焦学敏,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另外,记者从网络上搜索“颐海蓝湾”仍可以找到该项目的在售信息,并了解到颐和海置业存在风险信息32条,其中失信信息2条。

新闻多看点:颐海蓝湾六次违约全记录

根据不同时期遗留的证据和业主的叙述,记者整理了六次违约的历程:

第一次违约

2017年底,业主未接到任何交房通知,在与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沟通后得知,由于工程上一些原因交房将延期至2018年3月,考虑合同上有三个月的交房宽限期,广大业主体谅开发商的困难,默默接受了交房延期的事宜。

第二次违约

2018年3月,业主们仍未接到交房通知,经过业主代表的努力等来的只是延期交房的通知,交房日期又往后延期3个月,开发商给予的理由还是工程进度因素,回复最多的就是请业主谅解、理解和包容开发商的困难处境。

第三次违约

2018年6月,业主们满怀期望和信心的等待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可是等来的又是一个延期交房至2018年8月底的通知,业主们失望至极,但又无可奈何。

第四次违约

2018年9月,业主们面见开发商负责人,要求按照约定交房,最后拿到的只是一张没有明确交房截止日期的补充协议,业主们并未得到任何的违约补偿。

第五次违约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完整手续的情况下通知业主交房,广大业主聚集在颐海蓝湾售楼处,希望得到正式的交房通知及交房事项。但是,在现场办理交房手续的工作人员拒绝出示房屋的验收报告,并扬言没有此类文件,能提供给业主的仅是一套房屋钥匙。

开发商还要求收房业主签写《放弃<补充协议合同>》文件并放要求缴纳半年的物业费,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违约金不予支付。

“不予合法交房,不赔偿违约金的前提下竟然让业主缴纳物业费,实属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做法”,业主对于开发商的做法感到非常气愤。

对于此次违规交房,开发商给予业主的答复竟然是:“愿意拿钥匙的就按流程拿钥匙,不愿意拿钥匙的可以等,违约金现在没有,综合验收时间不确定。”

颐和海置业在没有取得任何房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的情况下,通知业主交房,还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背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合同,现在又进行所谓的交房事宜。如此霸道的行为,深深的伤害了广大业主的心。

第六次违约

据业主介绍,2019年3月14日,200多户业主再次聚集到开发区信访办,向政府申请帮助,开发商却以更换法人为由各种耍赖,几番周折。在开发区李金国李副区长的协调下,业主和开发商达成调解,要求开发商于2019年6月底完成合法交房事宜,并按照合同及补充协议要求每月10日向颐海蓝湾业主支付违约金。

2019年6月末,年后复工已过去半年多,但是事与愿违,又一次未收到任何合法交房的通知,违约金方面也遥遥无期。开发商前前后后总计承诺了六次,一次次的违背合同约定和补充协议要求,无视政府部门的调节,无视200多户业主的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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