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一支队城阳大队接支队指挥中心对讲机呼叫:G20青银高速青岛方向约33公里,有一辆小轿车发生自燃,请立即前去查看。接到警情后,在附近执勤巡逻的民警纷纷立即赶赴现场。
在青岛收费站执勤的杜国庆副大队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发现火势较大,立即联系消防、路政部门前来联合救援。
由于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不影响最左侧三条车道的正常交通,为了既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又确保过路群众安全,大队采取了对辖区银川方向青岛收费站危化品车的交通管控措施。民警在现场摆放好反光锥筒并在后方警示过路车辆注意避让,最终联合消防部门将火扑灭,路政部门将车辆拖走并清理了路面,现场交通恢复正常。
在自燃车辆灭火过程中,民警经视频巡查发现,有个别的驾驶员受好奇心驱使,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观看火势变化。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第一,在高速上行驶过程中遇到其他车辆发生自燃、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请勿随意停车观看,这样不仅会对自身安全造成威胁,还将面临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二,要注意定期对车辆电路、油路系统进行检查,预防车辆自燃的发生。
另外秋季天干气燥是汽车自燃的高发期之一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汽车自燃呢?
如果真的遇到汽车自燃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做呢?如果车辆发生自燃,请不要贸然打开发动机舱盖,因为大量涌入的空气会迅速加大火势,容易灼伤人体。
应当先抠开发动机舱开关,此时,发动机舱会弹开一条缝隙,用灭火器对着缝隙喷洒,然后再慢慢打开发动机舱盖,对准着火点进行灭火。
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报警。如果火势太大,就必须远离着火车辆,让消防员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行车安全无小事,扩散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