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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67户居民搭起违建 结果整栋楼麻烦大了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党政 2019-10-25 10:36:13 字号:A- A+

新住户建起“违建微信群”,总共68户的一栋居民楼,其中67户在楼体外凌空搭建违法房,虽经两次强拆,但违法房业主利用高层建筑强拆难的优势,继续搭建,市北城管执法部门只得将这栋楼的67户居民全部实施房产冻结。23日当天,因无法办理房产证,住在21层的一户居民主动拆除自家的违建,向执法部门申请撤除房产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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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楼1层到34层的楼体外“天井”空间,都被封闭成违法建筑(箭头处)。

67处违建藏身高层居民楼

上午10时许,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海岸路2号的华融蓝海洋望海小区。在2号居民楼前,执法人员指着楼体北面的其中一排窗户告诉记者,整栋楼从1层到34顶层的这排窗户内侧都是私自搭建的违法建筑。但记者仔细留意这栋楼,从外观上看整座楼外观并无异样,安装的塑钢窗和其他窗户完全一样,只是西侧单元的一户在这个位置没有窗户。记者透过一楼住户的这扇窗户看进去,窗户里完全就是一个小储物间,里面有门与其他房间连通。  <

利用“天井”集体私搭乱建

“这栋34层的居民楼共有68户居民,这一排窗户中,只有那一户没安窗户的没有违建,其余67扇窗户后面都藏着违建。”兴隆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王勇告诉记者,这栋高层居民楼在建设时,中间的电梯间与两侧住户客厅之间,存在一个“天井”式的空间。楼上67户居民就将朝向电梯方向的客厅墙面砸开一个门,在客厅墙体和电梯井之间打上钢梁、敷设混凝土板,然后在外侧安装窗户,将原先的楼外空间搭建成一个小房间。“之所以从楼体外观看不出异样,是因为这是一起集体实施违法搭建,67户业主统一施工,统一交钱,使违建的外观整齐划一。”王勇介绍说,这个小区是一年半之前才交房的新小区,今年以来,小区的2号楼出现利用楼体空间,集体搭建违法建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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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在21层拆除违建

两次强拆仍然继续施工

“我们对违建强拆了两次,违法业主仍继续建设。”王勇告诉记者,最初这栋楼集体搭建违法建筑的施工是从一层开始施工。得知新建小区有私搭乱建施工,7月中旬,兴隆路街道联合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拆除公司,总共40余人的执法队伍,对该小区2号高层新增私搭乱建进行集中拆除。当天就将已经建到3层的违建全部强制拆除。让执法人员没想到的是,强拆过了没两天,违建利用双休日重新施工。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兴隆路街道执法中队,再次对其强拆。这次强拆之后,业主采取从顶楼开始施工的方法对抗强拆。由于在34层高楼外实施强拆,很难保证安全问题,执法部门只得暂停强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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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人员监督住户将客厅通往空中违建的破墙开门处重新封堵恢复原貌。

执法部门冻结违建房产

“我们对这栋楼的67户违法建筑所属房主实施了冻结房屋交易措施。”王勇介绍,面对当事人不配合、强制拆除后反复出现重复建设违法建筑的现状,执法部门尝试利用停止房屋交易的方式,助力解决违法建筑难点问题治理。执法人员在充分调查取证基础上,认定业主未领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将楼体外墙开门破坏房屋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给所以违法业主送达责令整改法律文书,逾期仍未整改后,向房管部门提出冻结违法建筑房主房产交易的通报,并得到认可。

幕后:“违建微信群”集体“招标”

“我们家要主动把违法房拆掉,是不是就可以从冻结房产的名单里撤出来了。”23日,该楼座21层一户居民向兴隆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提出,要自己拆除违法建筑。记者在这户居民家看到,本来两室一厅的房子,因为违建改造而多出一间5平方米左右的小屋。这件违建小屋的地面是由两根钢梁架起来的一层水泥板,站在上面让人提心吊胆。“我们刚收房时,就有人在楼下发传单,告诉我们这个空间可以改造利用。”房主王女士(化名)告诉记者,得知这个“利好消息”,楼上居民专门还为此建了一个微信群。有力主推动这件事的两三户居民主动找了3个施工队,让施工队给出违建施工方案和预算。最终,经过所有房主在微信群里投票,选定了一个施工队进行统一施工。按照施工队最初给出的预算,67户参与改造的住户每家分摊了1.1万元施工费。

进展:有业主自拆违建求“解冻”

“我家是贷款买房,需要办房产证给银行作抵押,可因为这间违法房,房产证办不下来了。”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带着所有证件、发票和填好的表格,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时,工作人员告知她:因这个房屋存在违法建筑,已被城管执法部门申请房产冻结,因此不能办理房产证。王女士赶紧向城管执法部门提出了自行拆违的要求。

“办不下房产证就拿不到贷款,今后还会因为无法落户口,导致孩子上不了学,以及以后的房产抵押、买卖都会受到影响。”王女士说,她现在开始后悔当初“随大流”作出的决定。当天上午,王女士找来的两名施工人员开始拆除她家在楼外搭建的违法房。城管执法人员也来到现场监督,在看到违建拆除、墙面封堵复原后,将书面通知不动产服务中心解除冻结,这栋房屋才能重新进行抵押、产权登记等业务。

相关法规

《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将征信系统纳入拆违措施中,与房屋管理交易中心进行信息同步,若小区业主因违法建设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影响房屋安全使用拒不整改的,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转让、抵押、租售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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