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个租房的事,合同签了4单元,结果住在了3单元,合租都是小姑娘,偏偏又给安排了个男室友,小张吐槽,这租房经历真是太闹心了
说起自己的租房经历,小张很是闹心,今年8月20号,小张通过金宣公寓,选中了市南区宏大路30号的一处房子,租住的时候,就发生了小插曲。
虽然发现合同上租住地址与实际入住地址不相符,小张觉得倒也不影响实际居住,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可住了一段时间,问题又来了。
租房时,金宣公寓的工作人员口头答应,只带女生进来,可没想到竟然安排了个男室友,大家心里很不踏实。
记者跟随小张来到了她的住处,小张说,整套房本来是个套二的民宅,后来被改成了三间往外出租,现在的房子分ABC三间,小张租住了面积最小的B间,还有另外四位女生租住的A间,现在来了个男室友,住C间,现在几个女生根本没办法接受和男生一起合租。
居住地址和合同标明的地址根本不相符,女生合租还招来个男室友,这样做合适吗?在这种情况下退租,到底算谁违约?原本套二的房子,隔成三间对外出租,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样的改造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带着众多疑问,记者随后来到了位于市北区7080中心广场的金宣公寓了解情况。
说明来意后,金宣公寓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天已经下班了,可以等明天上班后再来采访,第二天上班时间,记者再次来到了金宣公寓的这处办公地点。
前一天晚上以下班为由,说第二天可以来采访,第二天却出尔反尔,对记者提出的疑问不做任何解释。现在小张和室友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赵清树律师:这个案例有些事实是不清楚的,我们先假设房屋的装修改造,已经经过了消防部门的验收备案,是合法的,同时也假设公司有完全的权力,对外出租这些房产,在这两条假设的前提之下,我们来看,双方之间,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书面合同规范的是4单元的房屋,实际上双方履行的是3单元的房屋,针对3单元的房屋,双方是没有书面合同的,4单元的书面合同,并没有得到履行,双方实际上对单元的房屋实行了口都上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对于口头的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间,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