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岛城禁燃令正式开始实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昨晚开始,全市公安机关就对城区各个区域加强了巡逻管控,还是发现有极少数市民,无视禁放新规。一起来看。
1号凌晨0时5分许,崂山公安分局中韩边防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石老人海水浴场东侧沙滩时,发现有市民在沙滩上放孔明灯,刚刚将其制止,不远处的海边伴随着响声烟花腾空而起,民警迅速上前查处。
随后,民警将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赵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赵某曾在石老人海水浴场向其妻子求婚,在辞旧迎新的跨年之夜,赵某夫妇二人故地重游,想通过燃放烟花重温过去的浪漫瞬间。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烟花刚一点燃,便被附近的巡逻民警查获。根据《禁放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赵某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昨晚11点左右,蒲某某开车路过市南区汇泉王朝大酒店对面的沙滩时,想到自己车上有一个在莱西公司搞活动时剩余的未燃放烟花,心想马上就到元旦了,打算在沙滩上燃放庆祝一番,没想到刚一点燃就被附近巡逻的市南公安分局八大关派出所民警发现并查获,蒲某某也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元旦当天,全市公安机关共发动40178人参与禁放管控工作,先后对56个街道办、1614社区、3090网格、31171楼院进行管控;对1307条道路、39328商铺、97集贸(农贸)市场进行巡查。期间,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4起,处罚4人,收缴烟花爆竹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