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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创新建立法治建设项目化推进机制

2022-03-03 13:51 来源:青岛新闻网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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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3日讯(记者 王美佳 通讯员 董爱萍)近日,中共胶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建立法治建设项目化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立项管理,通过年初定目标、年内抓落实,年底总评审的方式,攻坚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项目化推进机制的建立,对进一步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法治建设载体,实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实事化运作、流程化控制、全程化监督,形成区域法治建设重点明确、亮点突出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立项目,擘画法治建设路线图。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各单位在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司法等领域梳理确定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对重点内容进行立项,同时确定项目推进时间节点和具体举措,为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画出路线图。

定流程,保障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对法治建设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项目的确定要遵循立项申报、筛选、实施、督察、评审、公示等严格的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台账管理、计划管理、责任管理,对列出的项目逐一明确项目内容、阶段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项目的评审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邀请法学专家、教授等力量,围绕真实性、典型性、效能性和启发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保项目确定的优质性,项目实施的有序性、项目评审的客观性。

建机制,确保法治建设见实效。建立法治建设项目节点推进制度,通过定项目、定任务、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间“五定”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配套建立法治建设项目化管理督察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并明确将项目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重点督察内容。同步健全法治亮点宣传推介机制,按照“储备—打造—成熟—推广”的思路,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亮点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外推介,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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