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
◆山东省直部门除少数涉密的都公开
◆山东县级政府探索接待经费公开
记者从今天(7日)召开的新一届山东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已经确定今年向社会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同时县级政府今年也将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近年来,“三公”经费公开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2011年,国家首次公开了中央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详细公布了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车辆购置数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确定,在本届任期政府内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近年来,我省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的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省监察厅厅长马明生在这次会议上表示,今年我省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公共政策、行政权力和社会民生三大领域公开,重点加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等信息公开,并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和载体,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
按照省里的部署,我省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今年,我省将在公开省级财政年度总预算和上年度总决算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其中省直各部门除少数因涉密不宜公开的,都将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同时,我省还将在县级政府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今年将选择几个县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