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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新政3月10日实施 提取限本人及配偶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2014-02-08 05:32:20 字号:TT

青岛公积金贷款下月起调整

青岛公积金贷款下月起调整

    随着我市公积金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公积金贷款政策将逐步收紧。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3月10日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才具备贷款资格,而此前标准为6个月。此外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只有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缴存条件才有可能享受到,仅本人符合申贷的,购买新房贷款额最高为36万元。此外在提取公积金方面也有一定修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由于受“国五条”和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增长双重因素的影响,全国多数城市楼市成交量大幅攀升,带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放量增长。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向29586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0.59亿元,年发放额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发放笔数、发放金额分别是2012年的1.38倍和1.71倍,创我市历史新高。

    受其影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现阶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采取资金按计划调配、贷款发放轮候等措施。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调研其他城市经验做法,以及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缴存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现状和业务实际,进行了本次贷款政策调整。

    调整内容

    【新政1】申贷资格的缴存标准调整: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贷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

    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贷缴存标准是 “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且在申贷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该申贷缴存标准是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鼓励居民购买住房出台的临时性措施,规定相对宽松。目前外部环境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应当根据形势变化进行调整。同时,《山东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借款人需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2】贷款额度计算调整: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由40%调整为30%,同时增加个贷余额倍数法和单方、双方正常缴存职工家庭申贷额度限制,并按“就低”原则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增加个贷余额倍数法,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细化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标准,对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仅本人符合申贷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贷款额度计算方面,一直以来我市的政策是,在不高于全市最高贷款额度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的计算要求下,按借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 (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期间根据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总收入的40%)计算可贷额度,这种计算方式无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多少余额即使余额是零,也有可能申请贷到最高额度即60万元的贷款,不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权利义务匹配的原则。同时,之前40%的还贷能力系数只考虑了职工贷款本金的偿还,未考虑贷款偿还资金中的利息部分,因此也需根据资金形势和业务实际进行调整。

    另外,此次政策调整,在保留以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将申请人贷款额度与其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挂钩,按申请人账户余额的15倍,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按20倍计算贷款额度,多存多贷,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和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政策优惠,且根据购房类型的不同,分别设置了5000元和1万元的账户余额起点数,对账户余额低于起点数的,按起点数计算,也切实保障了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

    最后,为使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惠及更多缴存职工家庭,更好体现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原则,在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目前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按借款申请人单方、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情形,对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做出了限定。

   【注意事项】 已受理登记的仍执行原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已受理登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前已受理登记的借款职工,仍执行原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资金归集使用情况,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动态调整,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另外,自今年2月1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额度测算器将上线运行,借款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主页“便民工具”栏,通过测算器进行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

   【新闻延伸】 失业两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除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修改外,我市还对公积金提取政策也进行了调整。据悉,自3月10日起我市将实施新的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取条件、提取人范围、提取额度和监督管理等提取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一方面对低收入职工适当放宽提取条件,新增了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取情形,将失业3年方可提取改为失业2年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后,其父母及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不含具有产权的父母及子女)等。

    另外随着住房公积金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部分不法投机分子搭车套提、骗提公积金现象日益突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造成重大冲击,针对上述情况,新修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增了相关监督条款。

   【温馨服务】

    为方便市民及时了解新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网站查询和电话咨询两种方式供市民使用。新办法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予以公开,市民可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了解。为方便电话咨询,解决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咨询量大、线路忙的问题,市民除可以拨打12329客服电话咨询外,还可以拨打各公积金服务大厅临时增设的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如下: 市南管理处:83096771、83096772李沧管理处:68698369崂山管理处:88896821(贷款) 88893091(提取)城阳管理处:87757653黄岛管理处:86894168即墨管理处:88587631、 18300216276 胶州管理处:82232921(贷款) 82232926(提取) 平度管理处:88338377(贷款) 88338379(提取)胶南管理处:85173285莱西管理处:81876620本版撰稿(除署名外)记者 孙静芳 相关新闻

    银行房贷八五绝迹九折难觅

    早报讯 紧绷—微松绑—又紧绷,元旦后岛城房贷利率市场也走出“V”字型。记者昨调查发现,各银行在房贷利率市场上的竞争不像往年“明争暗斗”,比的是谁家利率更低,如今各家主要比的是利率持平,用银行人士的话说:“房贷利率能说得过去就行”,目前岛城银行房贷利率也正呈现 “八五绝迹九折难觅”的状况,而个别银行早已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上浮10%。

    今年元旦过后的第二天,记者曾调查岛城多家银行了解到,受制于存货比的考核及贷款结构的调整,当时银行贷款额度整体仍趋紧,多数银行新申请房贷业务仍未开闸,仅个别银行为抢客户提前松动。据了解,此前房贷利率8.5折优惠几乎成“传说”,目前基准利率为各银行房贷主流。而到当月中旬,银行房贷利率出现“微松绑”,有国有银行房贷优惠重新低至八六折,而当时房贷放款不像去年年底那么紧张,不少银行正向去年年底申请的客户集中放款,而银行放款正趋于正常状态,但未完全开闸。

    而事情仅过去半个月,房贷利率市场却风云突变。“1月份的确有最低九折以下的优惠,但目前银行又调整房贷政策,多数审批的房贷利率为九折以上,基准为主了。”青岛一家国有银行个贷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如今岛城国有银行之间也相互比较,各家在房贷市场方面更多的要求是“别掉队”,已不再把房贷竞争作为“重中之重”。

    相比国有银行,中小银行及城商行在房贷业务上也已显现“去意”,这与它们在存款利率“一浮到顶”形成鲜明对比。业内人士预测,今年多数银行或会继续挤压房贷占比,今年贷款买房可能不会太容易。 (记者 锡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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