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谭女士给孩子在某超市一运动品牌专卖店购买了一双价格为239元的旅游鞋。孩子穿了没几天,旅游鞋就出现了双脚鞋面破洞,左脚开胶的质量问题,谭女士联系商家要求退换货,但商家不同意。谭女士只好找到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帮助调解。
【处理及点评】
经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谭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调解,商家给谭女士办理了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投诉案例中,谭女士购买的旅游鞋出现质量问题是在三包有效期内,商家应当承担“三包”责任。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儿童物品或接受服务时,最好带儿童到诚信经营、比较有知名度的正规商家,索要并妥善保管好购物凭证及游玩发票,为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提供维护儿童自身权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