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成功经,我们专程到贵州安顺市平坝区塘约村和小河湾村、赤水市丙安古镇、湄潭县全国第三次改善人居环境现场会观摩点兴隆镇龙凤村田家沟、湄江街道金花村大青沟、鱼泉街道新石村偏岩塘进行了考察学习。这些地方特别是平坝区和湄潭县在农村改革方面体现出的大气魄、大思路、大手笔、大作为,让人深感震撼、深受启发,对促进我市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一、主要亮点
(一)一穷二白搞农改,走出塘约道路。走进塘约村,“穷则思变”四个大字非常醒目。2013年,塘约村还是全省最贫困的村之一,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786元,30%以上耕地撂荒,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人人争当低保户、户户争要救济粮。2014年6月一场暴雨洪水冲毁了房屋和道路,让塘约村更是雪上加霜、一穷二白。在组织救灾的过程中,村党支部带领群众围绕村庄发展进行反思和讨论,确立“党建引领、改革推动、合股联营、村民自治”的路子。2014年7月成立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通过“三权”(确权、赋权、易权)促“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走出了“塘约道路”。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030元,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了从贫困村到小康村的转变。
(二)统筹资源抓建设,创出湄潭特色。走进湄潭县的村庄,青山、碧水、茶园、黔北民居,特色要素协调相间、熠熠生辉。“美丽乡村是统出来的”“美丽乡村是干出来的”这些宣传标语,诠释着湄潭美丽乡村建设的奋斗历程。2006年以来,湄潭县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的抓手,走出一条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支撑、村庄整治为重点、黔北民居新村建设为标志、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的具有湄潭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144元。当地群众自豪地用“美丽村庄是我家,农村不比城市差”来形容山区农村的巨变。“走,到湄潭当农民去”“我是一个幸福的农民”,是当地农民富裕、幸福、安康的真实写照。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视察后称赞道:“湄潭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老百姓拥护,是我见过的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中最过硬的”。
二、经验做法
(一)注重党建引领。贵州的美丽乡村建设,让人能明显得感受到,基层组织建设抓得好,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发挥得好,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强。比如,塘约村的党建“驾照式”考评。对党员的考评,按月记分,每个月的满分为10分,记分内容涵盖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5类40多项,由村民小组议事会每月进行测评打分,年终对超过80分的党员比照组长报酬给予奖励,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连续3年考评不合格者,劝其退党;对村党员干部的考评,实行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满分100分,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占50%权重,年底村民组长和全体农户的测评分别占30%和20%的权重,综合得分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依据,少1分扣300元,考评不合格者,劝其退出党支部。再比如,田家沟村民集体创作的《十谢共产党》。“十谢十想”真挚地反映出新时代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生活取得的巨大变化,并编成了花灯剧,得到了中央的肯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了全文引用。
(二)注重改革推动。一是塘约村的“七权同确、合股联营”模式。塘约村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农村集体财产权都进行了确权,让分散的资源聚集化、模糊的产权清晰化、集体的资产市场化。在确权过程中,专门成立确权议事会,广泛收集民意,对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一地多证、一证多地和无证无地,以及实际测量面积偏大等问题进行会商。对占用集体资产的,由村干部、党员带头,采取交还或购买的方式处理。其中,村民耕种的集体坡地、占用的公房,完全归还集体;村民占用集体坡地建房的,村集体按每平方米50元收费,把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给当事人,厘清集体和个人产权,促进产权管理公平有序。确权后,建立“七权同确”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对确权成果进行动态管理和使用。在村庄卫星地图上,用鼠标轻轻一点,相关地块的信息数据就会准确显示出来。在“七权同确”的基础上,村党支部带领村民创立“合股联营”的经济发展制度。成立以党支部为引领、村集体所有的“金土地合作社”,村支两委与合作社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把全村的人力、物力组织起来进行优化配置。村庄土地、小型水利工程、宅基地、房屋全部折价入股,其中土地以田每亩700元、地每亩500元、坡耕地每亩300元计算入股,实现户户入社、户户带股。同时,合作社内部还组建了运输公司、劳动输出公司、妇女创业联合会和建筑公司等经营实体,保障全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社员在合作社务工每月工资收入不少于2400元。合作社经营收益由合作社、村集体、村民按照3:3:4的比例进行分成。2016年,村集体及合作社分红121.47万元,社员分红80.98万元、最高分红达8960元,最低也有1840元。
二是湄潭县的“四确五定”模式。湄潭县在全国首创“确员定股东、确权定资产、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平台定市场”的“四确五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路径。围绕“确员定股东,界定集体组织成员”,出台了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指导意见,明确划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村民的权益与义务,理清集体资产享有和分配对象。围绕“确权定资产,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意见,明确“八步一公示”资产清理流程,即:成立机构—宣传培训—摸清底数—明晰权属—公示确认—登记造册—上报备案—确权颁证,分类造册公示。对各村现有集体资金、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逐一清理、明确权属,按资产来源、形成时间的原生产队、原生产大队、现建制村确定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并按不动产登记确权要求颁发产权证书。围绕“确股定归属,量化集体资产股权”,制定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指导意见,指导各村制定股改方案,明确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和其他股,采取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将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按一人一股平均量化,并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核发股权证书。明确股权证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股权可继承、可抵押、可在成员内部有偿退出,以户为单位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静态管理,保持股权相对稳定。围绕“确管定经营,明确经营管理主体”,研究制定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按照“政经分离”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确定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主体。制定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管办法,确立集体资产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效益分配等11项制度,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从成立开始就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促其正常运营、健康发展。围绕“平台定市场,实现资产流转交易”,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方案,投入5000余万元建成占地约1万平方米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整合农牧、国土、住建、税务、人行、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力资源,开设产权交易窗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产权交易服务,实现农村资源、资产顺畅流转。
(三)注重村民自治。这些村庄都非常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有很多好的办法,也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比如,条约式治村。塘约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滥办酒席、不讲诚信、不赡养父母等陈规陋习,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后颁布了九条村规,称为“红九条”,对凡不参加公共事业建设者、不交卫生管理费者、滥办酒席铺张浪费者、贷款不守信用者、不按规划乱建房屋者、不配合村委会工作者、不执行村支两委重大决策者、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者、不管教未成年子女者统一纳入“黑名单”,进行三个月的考察管理,考察期内不办理手续、不享受惠民政策,以此强化村民自我管理意识。再比如,老年协会。这些村庄都成立了老年协会,成为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有特点,也颇具普遍性示范意义。村里的老人大多德高望重,深得村民尊重与信任,而且常年在村里,有参与村务的时间和精力,对村里的情况也比较熟悉,由他们组成协会帮助村支部开展工作,很多工作做起来会更容易些。据塘约村支部书记左文学介绍,在塘约村合股联营、推进农改的过程中,老年协会就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四)注重产业支撑。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发展产业,以特色产业支撑美丽乡村建设。湄潭县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精心培育茶叶、烤烟、精品水果、优质稻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农业模式蓬勃兴起,群众收入持续增加。全县拥有茶园56万亩,优质稻基地20万亩,烤烟产业7万亩,精品水果基地5万亩,成为“全国第二批现代农业示范县”。塘约村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全村种植芹菜600亩、韭黄700亩、辣椒150亩、香葱200亩、浅水莲藕300亩、晚熟脆红李520亩、核桃500亩、羊肚菌160亩;同时,按照“水果上山、苗木下田、科技进园”的思路,依托青岛对口帮扶和山东寿光市龙耀食品公司对口帮扶建设农业产业示范园,每年可产生近600万元的经济效益;围绕发展乡村旅游,组建荷塘月色旅游发展公司,以农耕文化为基础,打造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休闲体验、养生养老等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小河湾村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和生态环境优势发展以乡村度假、特色民宿、农家乐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业,引导村民开办农家乐28家、小商铺5家;按照“四季常绿、四季有景”的思路,种植白沙枇杷、杨梅、柑橘等苗木3000多株,发展优质水稻种植基地1000亩、优质油菜种植基地1000亩,推动乡村旅游由观光式向体验式转变,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规划打造了垂钓、自行车赛等旅游体验项目,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国家级二类贫困村到“中国十佳小康”村的蝶变。
(五)注重特色文化。注重人文交融、文旅交融,充分挖掘文化元素,丰富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比如,小河湾村本着“尊重历史,留住乡愁”的理念,建设村史馆、民俗馆和励志馆,展示民俗文化、服饰文化、农耕文化,将历史文化元素与现代乡村旅游的有机结合。在民居改造、文化广场设计、观景长廊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充分融入苗族文化元素,体现当地苗族风格。注重传承和发扬多彩民俗文化,大力挖掘、整理和包装传统文化产品,积极开发苗族服饰、手工、歌舞、饮食等文化价值,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成功举办“贵州省最美乡村舞蹈展演”“乡村美食节”“黔中端午诗会”等文化活动,乡村文化魅力不断提升。比如,湄潭县比较注重传统建筑风格的保留与挖掘,在对全县320个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寨进行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充分体现黔北民居传统建筑元素,建成后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使美丽乡村建设特色鲜明。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到贵州考察时说,“我在遵义看到的黔北农村民居,小青瓦、坡屋顶、转角楼、三合院、雕花窗、白粉墙、穿斗枋,7大要素合为一体,看着就有美的享受。这些民族文化特色,一定要保护好。”再比如,丙安古镇是当年红军四渡赤水所在地,红色文化比较浓厚。近年来,聚焦打造“红色文化古镇、特色旅游古镇”,历届领导班子按照“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思路,高度重视红色文化的挖掘、保护、开发和传承,近10年时间一直坚持革命遗址、遗迹的调查、保护,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沿着境内红军长征路线,走访高龄知情老人,并同革命先烈后代取得联系,抢救性地开展红色文化挖掘整理,努力完善红色教育场馆、阵地,丰富红色教育形式,凝聚红色正能量,将红色文化融入旅游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六)注重政策扶持。从所考察的村庄情况看,在乡村建设和推进农改过程中,政策引导与支持是不可或缺的。贵州省在2013年就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围绕“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主自愿开展创建活动,确立了“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的投入机制。省财政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从2013年到2017年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亿元的资金。湄潭县从2014年开始每年制定《“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小康寨实施方案》,主要采取“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县级财政预算适当补助、群众自筹、融资”的方式推进工程建设,并对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清洁工程补助资金、烟草示范工程补助资金、扶贫旅游补助资金、水库移民补助资金、中央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专项资金、环保专项投入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2017年总投资566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4205万元、申请中央和省补助资金3000万元、县级融资1205万元、受益农户自筹或投劳折资543万元。对农民群众自建标准化黔北民居,湄潭县规划部门提供20多套设计图纸供农民群众选择,建成后按7000元/户予以现金补助,2006年以来财政直接补助黔北民居建房资金7亿元,带动社会投资80亿元。
三、几点启示
下步,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并紧密结合即墨实际,围绕“高定位、找差距、抓创新、出亮点、带全面”的思路,重点在五个方面发力:
(一)抓好产业。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产业兴旺排在第一位。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强村富民的重要途径。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引导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品牌农业、高效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推动农业和互联网相互融合,与旅游、康养、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农业“新六产”。要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领军企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通过农业生产工厂化、农工商一体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今年,我区被列为国家整建制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我们的农村产业发展应抓住这个机遇,有所担当,积极作为,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重构。特别是东部沿海示范村、西部沿大沽河示范村以及金口古村落示范村,要坚持与乡村旅游、健康产业、文化产业开发相结合,与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成片成带打造,建设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历史民俗特色村等,实现村美、业兴、人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建好班子。党的十九大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加强战斗堡垒”。选好基层组织一把手,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是提升组织力的关键,也是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保证。今年下半年,我区将启动农村两委换届,在这次换届中,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建达标工程,对村庄、村干部进行充分研判,积极引导村庄将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村干部选出来,配强农村干部队伍,使用政治素质过硬的能人治村。要发挥好村党支部干部的带头作用,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不断提高农村党建水平,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要以党建带动村民自治,通过发挥社区“大党委”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和机制引领作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等村民自治制度,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选好路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还是要靠改革,改革是农村持久发展向好的内生动力。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在下步改革推进中,我们要把握好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积极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激活农村沉睡资源。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要进一步加快进度,把握好改革的方法,把工作做细做实,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清产核资、股权量化,成立组织等改革任务,不断放大改革示范效应。在农村经营制度改革方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多元融合发展、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要通过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权流转,统一资源、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加快推进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目的地,提高产业整体规模效益。应学习“村社一体、合股联营”“七权同确”“四确五定”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大集体经济合作社扶持力度,引导农民将土地等资源作价入股在合作社内部进行流转经营,确保村民的主体地位,让村民获取更多的改革红利。要加快培育新型农民,鼓励农村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返乡人员积极发挥作用,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提供人力支撑。
(四)用好政策。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有效的资金投入。在下步工作中,要加大区镇两级财政对美丽乡村建设年度预算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每年投入要只增不减,保证美丽乡村建设投入的刚性需要。要完善“全方位整合、多渠道投入”的投入机制,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奖补、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农业科技、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农民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水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旅游、交通、环境整治、乡村文明行动等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健全农业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机制,设立农业发展基金,积极搭建多种形式的“农字号”平台,并通过企业联村、社会捐筹、群众投工投劳以及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体系,针对不同层次的经营主体,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做好示范。要注重典型引领,精心挑选一批村庄,实施特色培育工程,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比如,对历史古村落,充分挖掘传统文化,着力发展民俗旅游;对自然资源较好的村庄,着力发展农业公园和创意农业,积极推进生态旅游、康养旅游;对“两委”班子坚强、党建扎实的村庄,可以选取几个村庄作为试点,充分学习塘约村和湄潭县的经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树起农村改革的标杆。(王宝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