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8日讯,“我们是青岛一家民营清洁能源供热企业,自2010年开始为市北区海岸路部分区域提供供热服务,至今已运营八年,却一直没能获得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成了‘合法’的‘无证’运营供热企业。青岛市于2014年12月15日出台了《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若干政策》,后又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限定了2015年2月1日之后开始运营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才能享受供热运行补贴,我们先行先试的企业却无法获得相应补贴。”近日,青岛海岸万方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岸万方公司)的负责人通过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反映了困惑。
据了解,海岸万方公司是利用水源热泵技术进行集中供热的企业,企业所采用的清洁能源是城市原生污水经过处理后的城市中水的余热能和电能。2010年开始在海岸路2号联城·海岸锦城小区投资建设两处水源热泵集中供热站,两个供热站分别于2010年底到2013年期间分阶段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行,共计为5000多户居民提供供热服务,供热面积40余万平方米。
为何这家运行了八年的民营清洁能源供热企业一直未能获得供热特许经营许可?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惠企政策出台,又为何停发了这家企业的供热运行补贴呢?
“2009年,海岸路2号联城·海岸锦城小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入选了由青岛市报请原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批准的‘青岛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示范项目’目录,按照办理流程,经当时的市建委审核和原四方区国土局和规划局审核,项目获准建设。同期也分阶段通过了原市建委等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并在当时的市建委下属的墙改办完成了备案。作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政府的扶持力度很大,当时的市建委给企业发放了开发供热项目建设补贴,当时的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还免除了开发企业联城·海岸锦城项目应缴纳的供热配套费。开发企业在得到当时的市建委等部门批准后,经过全面的筛选,最终确定与海岸万方公司达成供热投资建设及长期运营的协议。”海岸万方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当时项目的报建及实施情况。
经过批准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申办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应是顺理成章的事,然而在以海岸万方公司名义向市供热办提交申办手续后,却被告知不予办理。原因有二:一是海岸万方公司不可作为申办主体,申办主体应是联城·海岸锦城的开发企业;二是供热项目未在发改委备案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谈及此事,这位负责人一脸无奈地说:“联城·海岸锦城的开发企业早已更名,申办主体已不见踪影,而一直在供热的企业又不能成为申办主体,这道难题到底该如何才能破解呢?我们无证供热运营还将延续到何时?”
“当时我们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在建委备案时,也没告知还要到发改委备案立项,更何况当时也没有针对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办理流程。”海岸万方负责人说。
在谈到供热运行补贴被停发的缘由时,这位企业负责人说:“虽然我们一直没有获得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但市供热办还是将我们纳入了正常的供热管理范围,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对企业的供热质量、投诉办理、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等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工作指导和行业标准要求,还给我们申请发放2015年的供热运行补贴。但是,2015年7月20日,市城管局下发的《加快清洁能源供热企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规定,2015年2月1日以后启用的清洁能源供热企业才能享有供热运行补贴,就此我们的供热运行补贴被停发了。”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促进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设定这样的时间,卡掉了已先行运营企业的补贴,令人困惑。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这是在鼓励新企业,打击老企业吗?难道先行先试的企业就不是清洁能源供热企业了吗?”这位负责人提出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