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2日讯 日前,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功能区营商环境,保障项目落地快速可操作,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在对赋予的11项市级规划许可审批权限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广泛征求园区企业及上级部门和城阳区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进行进一步明确,对外发布《示范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给自己“定下规矩”,给园区企业“交个明白”。
《管理办法》共14条,着重对适当调整但符合强制性指标要求及规范等无需变更的4种情况、降低建设品质等不予变更的6种情况、以及因法规政策调整、技术优化等可以变更的9种情况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下一步,示范区管委将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努力打造手续最简、成本最优、效率最高的审批服务流程,为园区企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