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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公积金新政解读 3月10日起单身可贷36万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2-10 05:16:49 字号:TT

    相关链接:已受理登记的仍执行原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已受理登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前已受理登记的借款职工,仍执行原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资金归集使用情况,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动态调整,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另外,自今年2月1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额度测算器将上线运行,借款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主页“便民工具”栏,通过测算器进行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

      失业两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除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修改外,我市还对公积金提取政策也进行了调整。据悉,自3月10日起我市将实施新的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取条件、提取人范围、提取额度和监督管理等提取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一方面对低收入职工适当放宽提取条件,新增了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取情形,将失业3年方可提取改为失业2年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后,其父母及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不含具有产权的父母及子女)等。

    另外随着住房公积金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部分不法投机分子搭车套提、骗提公积金现象日益突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造成重大冲击,针对上述情况,新修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增了相关监督条款。

     为方便市民及时了解新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网站查询和电话咨询两种方式供市民使用。新办法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予以公开,市民可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了解。

为方便电话咨询,解决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咨询量大、线路忙的问题,市民除可以拨打12329客服电话咨询外,还可以拨打各公积金服务大厅临时增设的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如下: 市南管理处:83096771、83096772,李沧管理处:68698369,崂山管理处:88896821(贷款) 88893091(提取),城阳管理处:87757653,黄岛管理处:86894168,即墨管理处:88587631、 18300216276,胶州管理处:82232921(贷款) 82232926(提取);平度管理处:88338377(贷款) 88338379(提取),胶南管理处:85173285,莱西管理处:8187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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