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正调研完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虽然“一票否决”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在地方的执行上,但不能因此否定“一票否决”制度本身。
王峰回忆,这一制度最早始于湖南常德。1982年,为解决计划生育这个“天下第一难事”,常德将计划生育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不达标不能评先评优,其后又追加不达标不晋级、不提拔,连续两年不合格就地免职等规定。常德的做法,很快推广到全国。
1992年1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出台《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沿用“一票否决”制度,规定如果因“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工、停产、停课”等社会治安问题,事发地区和单位不能评选综合性的荣誉称号;相关领导和治安责任人不能评先受奖、晋职晋级。
如今这两项工作的成效有目共睹。
而对于地方滥用“一票否决”的一些乱象,已引起高层关注。江苏大丰、湖南益阳和桃江县官网,今年4月的“当地要闻”,曾有中组部派员到当地,调研“一票否决”考核制度的实施情况。
一位知情学者介绍,中央组织部等,正在调研如何科学完善“一票否决制”。
在环保领域,9月,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针对大气质量指标,没再提“一票否决”制,而是要求从上而下各级签订责任书。据悉,今年年内将出台具体的考核办法,将对未完成责任书任务的地方给出具体的惩罚办法。
《人民日报》昨日报道,河北省近期完善了干部考核标准,加大了对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排放物削减率的考核。
天津市在即将出台的区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中,生态环境分值提至22分。“以前没有一个省级政府会把这个分数提高到22分,而且还对社会做出宣誓。”付华辉此前曾通过专项课题研究建议天津市提高环保考核权重,他认为,这是一个政府环境绩效考核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