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易县后山奶奶庙入口,十二生肖石像身上缠满了祈愿带。远处安放着观音菩萨像、孔子像、老子像。当地的管理人员说,奶奶庙里“佛道儒不分家”。新京报记者 朱骏 摄
庙宇承包制
“你只买一捆香吗?买两捆吧,买两捆吉利,人财‘两’旺。”8月13日上午,村民汪桂梅在庙前这样招呼一个香客。
今年以前,汪桂梅并不太明白拜神的“规矩”,承包半年后也上道了,会指引香客“拜车神要手心向下,九磕首,拜完摸摸车神手中的方向盘;拜财神要手心向上,表示‘接财’”,会对香客说“摸摸财神手,财运跟你走”之类讨喜的话。
汪桂梅是前殿“车神庙”的承包人。车神庙里供奉着车神、财神、药王三位神明。汪桂梅说,她从今年开始承包车神庙,一共承包两年,每年的承包费是一万元。今年的承包费,已经在三月庙会时挣足了;目前是淡季,一个月只能挣一千元左右。
汪桂梅说,马头村大部分村民都在奶奶庙持有原始股份,这其中,部分村民再向原始股东进行二次承包。汪桂梅承包车神庙,即属于二次承包,“就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之前承包的人挣了多少我不知道,但我想,每天这么多上香的,应该是挣了不少。”
多名村民表示,奶奶庙的承包可追溯至约四十年前。
今年83岁的村民梁树明回忆,文革期间,洪崖山上的庙舍和神像几乎全被损毁,只余下地基;文革结束后,马头村不少虔诚的村民出于对“奶奶”的信仰,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在原址上重新修起了奶奶庙。
“你家有一些砖,我家有几根柱子,这几十户出钱修正殿,那几十户出钱修前殿。”梁树明说,这些村民成为了最原始的股东,“他们出了钱修庙,庙里的香火钱会分给他们作为补偿。”
彼时,重新建起的庙舍非常简陋,梁树明说,与其说是庙,不如说是棚子。奶奶庙重修后,各地香客渐渐云集,香火钱也渐渐多了,当地村民感到,“收了香客们的钱,却让他们朝拜这么破旧的庙舍,于心不忍”,遂在上世纪八九年代多次向村民集资,大修奶奶庙。奶奶庙的股东也迅速增长。
村委会主任梁宝贵告诉记者,奶奶庙是由县里主管、乡政府和村委会代管,各庙舍以参股的形式向村民集资,村民参与日常管理。马头村全村700余户,超过400户是奶奶庙的原始股东,“每一处庙区由几十户至百余户村民参股承包,正殿最多,181户,中殿20多户,后殿30多户,前殿50多户,财神殿100户。”
梁宝贵说,各处庙舍的原始股东,均需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数年一签,重签时也会重新约定承包费,目前所有庙舍加起来,一年的承包费是44万元,属于村集体收入,“由于村集体有时需要用钱,大部分庙舍的承包合同已续签到十年之后。”
“大约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形成二次承包。”梁宝贵说,原始股东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原始股东再将经营、收益权进行竞标,出资多的某位原始股东就成为日常的经营者。不过,二次承包时,并不签订具体的承包合同,而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
二次承包财神殿的村民陈清扬、二次承包前殿车神庙的村民汪桂梅,也向记者证实,没有和原始股东签订具体合同。
“成功竞标的股东也就是'庙头'´,庙头一般会联合几户、十几户村民,一起来负担二次承包费。”梁宝贵说,二次承包人向原始股东支付承包费后,原始股东不再插手庙舍的经营、管理,日常各处庙舍的香火钱则全部归二次承包人所有、自负盈亏。
“我们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入的股,当时一股要交500元。”2003年以前,陈清扬在北京打工,此后回到村里,承继了祖辈的“基业”,经营着奶奶庙的财神殿。陈清扬说,每隔几年,各处殿宇都会重新进行二次承包,随着奶奶庙香火越来越旺,“生意越来越好”,二次承包费也在竞标中被越抬越高。
在今年,财神殿刚刚签订了新的二次承包合同,4年共700万元。这意味着,在100户原始股东每年一共向村集体缴纳5万元承包费的同时,14户二次承包的村民每年要向原始股东支付175万元。
这个数额虽高,但陈清扬觉得,只要“经营”得好,就不会亏本。
梁宝贵认可承包制对于奶奶庙的作用,“以前县里也曾接管过奶奶庙,村委会也接管过,但是由于人力、物力成本太高,都会亏本。采用承包制,谁出资、谁收益,这是市场发展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刺激奶奶庙的香火一直保持兴旺。”
当然,也有一些村民不愿意入股的。在马头村和易县往返跑运输的村民陈金海(化名)说,“把别人给‘老奶奶’的香火钱揣到自己兜里去,这种钱我拿不得。”